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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接到秋敏的電話,在跟如君吃完飯後,一起搭捷運要回家的路上。

秋敏說:『你應該跟全世界的人道歉!』當然她是開玩笑的說

是阿,可憐了我的朋友們,我是個不愛用手機的人。不是忘了帶手機,就是壓根忘了充電,然後只帶了一個因為沒電而無法開機的手機『殼』。

沒有來電顯示的電話不接,不認識的電話不接,我想,我是個十分龜毛的人。

 

我到現在還是身上都會帶著一張IC電話卡,我很開心現在排隊等用公共電話的人已經不像從前了,應該說,現在要用公共電話根本不用排隊。

我想過我不喜歡用手機的原因,我怕死又怕花錢。手機不用講多久就覺得耳朵痛,想必是可怕的電磁波作祟;手機的通話費率也蠻嚇人的,雖然已經算不太愛用手機了,但我的通話費帳單卻從未低於基本費以下?!

我親愛的朋友們,不要再說找不到我了,也不要因為找不到我,就擔心『她最近是發生什麼事了嗎?』你們是我的朋友,應該很習慣用手機找不到我,呵呵。不要再罵我說『都不看未接電話的喔!都不用回電話的喔!』我不是故意不回,是因為真的沒看到未接電話,因為,縱使你們像中頭彩似的竟然撥通我的手機,我沒接到也不代表我會看到,我不太check手機的,所以放著放著,它沒電就自動關機了,等我想到充完電後再開機,你們覺得我這樣懶惰的人還會去『未接電話清單』check嗎?

 對阿,我是真的應該向容忍著找不到我卻還願意一直把我當好朋友的你們說聲道歉,真是不好意思喔。是的。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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