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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手上有個案子,聽說是去年就辦過的,
針對契約草稿的部分,我有兩個地方覺得想了解。

一是,系統的教育訓練沒有訂期程,也沒有跟付款條件綁在一起,
我擔心會不會很難要求廠商落實教育訓練的辦理。

二是,系統月付租金要扣掉設備故障的日數,
故障日數的確認在實務上怎麼做,誰做?


結果承辦單位的承辦人跑來跟我說明的時候,
他們的主管也跑來了,
第一句話就說:
有什麼問題嘛?這之前也辦過了阿!都沒修改過阿,去年沒辦成也不是妳說的這兩個部分的問題阿!」

Shit!我有說去年沒辦成是這兩個部分的問題嘛?
碼的!就算之前已經辦過,我今年看的時候想了解不可以嘛?
我有說不行嘛?我有說你錯嘛?我想知道實務上到底怎麼運作不行嘛?

還跟我說什麼:「**小姐,拜託你啦!」
我態度很差的走過他身邊說:「不要再跟我說了!」

切!是主管又怎麼樣!不准我有問題,不准我了解,又要拜託我蓋章,這是什麼樣的道理!

我最討厭人家跟我說:「以前都怎麼怎麼樣阿,為什麼現在不行?」

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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